强制执行咨询

我的民事判决失败了。判决的最终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上诉期限为15天。被告的资金支付履行期为10天。到目前为止,被告尚未履行合同。我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我听说上诉期和履行期只有在判决提交给被告时才计算。我明白,如果被告没有到法院得到判决,这是否意味着我不能保护我的权益?

其它
2022-03-27 07: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期限是从被告人收到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才开始计算的
  • 申请执行,即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法定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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