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强制执行人。我能让法院强制扣缴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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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针对不同情形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性质,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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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有条件的予以执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缴存或其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储备金,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适用范围上受严格限制。住房公积金问题复杂,涉及民生,政策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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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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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