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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要如何解决

2022-10-2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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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方式是等劳动仲裁作出后,如对结果不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可以撤诉,前提是当事人已经自行和解达成了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该如何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可否撤诉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要如何解决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方式如下: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可否撤诉

  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撤诉。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受理。

  三、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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