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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2021-09-0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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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侵害了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以及生命权等相关权益。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证据还有结合国务院颁发的相应法律规范,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是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诉讼。那么医疗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医疗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属于短期诉讼时效,那么他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伤害明显的自受伤之日算起;伤害未曾及时发现的,后经检查能证明由侵害引起,从伤势确认之日起计算。



  二、医疗事故鉴定书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三、医疗事故的处置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医疗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的相关内容。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有时间的限制,由于人体损害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要抓紧进行鉴定。但是若是患者的情特殊,可以适当拖延时间。若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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