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咨询

由于水痘导致高烧,我去诊所注射,导致猩红热疹和右臀部深脓肿。我去医院切除脓肿。受害者向诊所索赔。治疗期间,诊所向受害者支付2500元,然后没有任何表达。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5-14 11:04: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在治疗过程中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导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赔,如果医疗机构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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