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3岁的婴儿在家被热水烫伤后,被送到儿童医院接受治疗,但没有完全恢复就出院了。医院说只要按照要求的时间去医院换药,换药一个月也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现在必须做皮肤手术。在我的情况下,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8-09 1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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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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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术后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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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