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咨询

轻微精神病人,送去精神病医院医治一段时间,医院门诊通电话说病人跌伤比较严重了规定住院,医院门诊是否有义务对病人承担?如何追责医院门诊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8-18 08:5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情,哪里发生的,现在如何了
  • 有什么样的损害后果?可以及时复印并封存病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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