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咨询

剖宫产后用红外线烤灯淡化疤痕,但是烫伤起泡了,自身交费医治了2次后基本和医院门诊沟通交流,医院门诊方说之后得医治无需交费了,可是我之前缴的花费和别的层面,医院说创口好啦之后再商议,鞋上的情况下我能明确提出哪些规定?能够规定医院赔付吗?

2020-05-22 11:1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做烫伤鉴定
    如果是刑事案件,一般在发案时马上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是民事赔偿案件,一般在治疗终结(一至三个月之间)后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想申请鉴定,需要提供原始病历和最近一次的诊断证明,同时,之前拍过的各种片子能带的都带去。
    赔偿标准需要看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来看,不同的级别赔偿的标准也不同。只要到社保去申请一下就行,一般社保每月会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赔偿是根据伤残鉴定级别为依据的。
    你带上住医院时的诊断证明书和一切相关资料到地方劳动部门去申请伤残鉴定吧。有了医疗专家合法的伤残鉴定级别赔偿才有依据。
    再做医疗事故鉴定,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若不成,保存好鉴定意见和证据向法院起诉。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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