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咨询

我的同事尽快搭了一辆长途公共汽车,坐在发动机旁边的第一个座位上,汽车出了故障,司机打开了发动机盖子,突然水箱里的热水出来了,我同事的腿和背都被烫伤了,在医院治疗5天后,问题不大。但是当天的工作被取消了,延误了工作,需要休息3、4天,这种情况需要多少补偿?

2020-06-09 20: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
    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 1、首先要有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
    2、还在医院治疗就做了伤残鉴定不妥,对方可能不会认可。
    3、伤者治愈后所发生的损失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计算。先双方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还可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办法:总损失中先由对方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论对方是否投了保险),其余部分按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摊。
    5、如果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对方支付医药费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对方可能不愿意再支付,你们也要筹款将伤者治好,其费用可在调解或诉讼时讨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