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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行政管辖法院

2021-08-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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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当事人要如何确定?法院分为几个级别,如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院,一般行政案件的,可以到基层法院起诉。那么如何确定行政管辖法院?哪些案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确定行政管辖法院

  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

  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同样可以管辖,如果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则原告所在地及被告所在地同样具有管辖权;不动产案件,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如何确定行政管辖法院

  二、哪些案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而言,只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诉讼的对象,但对于国家行为、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处理及公文来往、行政机关内部的过程性行为等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对该类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法院怎么确定

  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如何确定行政管辖法院的法律知识,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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