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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2020-04-1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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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的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那么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遇到同时有两个以上管辖法院而产生争议的情况怎么处理?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1、行政诉讼管辖的确定,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有利于人民法院排除各种干扰,公正办案;

  2、便于行政机关应诉,又充分保障原告行使诉讼权,便于原告起诉;

  3、保障了各人民法院承担审理行政案件的合理性与可能性,同时兼顾了各级人民法院分担的工作量的适当与均衡。

  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二、同时有两个以上管辖法院的情况有哪些

  1、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

  3、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三、遇到同时有两个以上管辖法院而产生争议的情况怎么处理

  1、原告选择。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先收到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受诉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即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件中,行政机关同时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原告可以选择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通过一个诉讼程序审查若干个具体行政行为。

  4、协商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因共同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什么意义的内容,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便于行政机关应诉,又充分保障原告行使诉讼权,便于原告起诉。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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