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咨询

您好,我于2015年9月在广东省中山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抵押尚未完成。在这段时间里,开发商多次催促开放,开发商也被推迟了。现在我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同意退款,但只能支付3%,现在房价比两年前翻了一番。购房合同中未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我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市场价格赔偿我吗?

2022-05-09 10: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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