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北京的时候,我想从开发商那里买一套房子。其本质是开发商将项目资金冲抵给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们直接把房子卖给了我们。这些程序由开发人员处理。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哪些细节。该房屋性质为自住商品房,五年后即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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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的是: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
3、开发商不应要求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前缴纳维修基金;
4、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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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的注意事项: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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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墙体是否够结实。
二、物业费不要一次性交完。
三、避免开发商捆绑式销售。根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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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