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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鉴定报告不服的质证意见

2022-07-01 14: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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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司法鉴定报告,那么对司法鉴定报告不服的质证意见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司法鉴定报告不服的质证意见

  第一,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第二,一方当事人对对另一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证据(证明违背证据的“三性”),二是足以反驳。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对这一条重点是审查第(三)项“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我是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全面;第二、是否符合逻辑推理规则;第三,鉴定结论是否与鉴定材料内容的指向一致,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彼此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第五十九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对司法鉴定报告不服的质证意见

  二、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

  这由办案机关根据情况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如果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一般是先行拘留,如果是非现行犯(事后犯案)可以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但也不排除立即将其抓获归案的可能。

  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如果你不同意调解解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本法做出处罚。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害人还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题解不成的,可以在公安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进行拘留。

  (四)对于可能逃跑、自杀或者有新的犯罪可能的,要先行拘留。

  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案件 ,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 。造成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 。

  三、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出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司法鉴定报告不服的质证意见的相关知识,如果对于司法鉴定报告不服的,应提出充分的质疑理由,否则是不会被采纳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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