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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2021-02-25 17:0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

  •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
    4、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
  •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根据行为人数的不同,分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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