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征地补偿拆迁程序

2022-06-12 1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对于老百姓来说,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之后,什么时候拿到拆迁补偿款,这是最为关心的,在实践操作中,征地补偿拆迁是要按照流程进行的,那么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拆迁程序

  (一)用地单位取得批准文件,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二)拆迁人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三)拆迁人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五)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七)规定拆迁期限;

  (八)拆迁结案。

征地补偿拆迁程序

  二、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按照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要求履行合同进行拆迁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其义务,所以拆迁协议也是作为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百八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

  通过上文的关于“征地补偿拆迁程序”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在征地拆迁赔偿时要按照法定流程来进行,不要着急,如果是部门一直拖欠拆迁款可以再寻求纠纷解决的方式。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