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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

2020-06-04 17: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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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没有确切证据经过审判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一般以无罪推测;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其实也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大家知道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次数限制吗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没有次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强调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的,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该三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并安排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的次数和时间。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所的证明等。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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