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所需材料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明或未婚证明以及收入证明等。房屋抵押的条件有借款人具有支付首付的能量、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等。
房屋抵押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证明;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等。
房屋抵押的条件有: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和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抵押房屋的产权明晰;借款人是有正当职业、稳定收入来源、良好信息记录、还款意愿、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抵押委托书公证流程:
1.当事人准备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