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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上缴国库如何执行

2021-03-1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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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被剥夺个人的财产是归国家所有的,那么犯罪者在被处罚没收财产之后,上缴国库的财产是如何执行的呢?被没收的财产会被强制执行程序吗?以下就是找法网编辑为大家详细介绍没收财产上缴国库如何执行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没收财产上缴国库如何执行

1、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2、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受托法院在执行财产刑后,应当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

没收财产上缴国库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吗

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能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是一种刑事处罚,会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违法财产没收程序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以上就是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没收财产上缴国库如何执行的法律知识。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法院会立即执行,受托的法院在执行财产刑之后会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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