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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宣判后自杀还没收财产吗

2021-03-1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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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死刑宣判后自杀的情况比较少,但是如果真的出现死刑宣判后自杀的情况,那么法院判处没收财产的行为还有效吗?那法院还能没收犯罪者生前的财产吗?以下就是找法网编辑为大家详细介绍死刑宣判后自杀还没收财产吗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死刑宣判后自杀还没收财产吗

       1、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二回事,刑罚处罚不能免除民事责任。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财产的多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3、判处死刑,如果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在执行中,必须先行履行对被害人的赔偿责任。《刑诉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死刑宣判后自杀还没收财产吗

、死刑哪些财产不能没收

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

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

三、是法院对死刑财产进行没收吗

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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