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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怎么没收财产的

2021-09-1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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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在判决相关的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要合理的去适用法律,例如说,如果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就需要判处有期徒刑,如果需要判处缓刑的,就需要判处缓刑,如果需要判处没收财产的,也需要及时的去判处没收财产。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法院是怎么没收财产的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法院是怎么没收财产的

  法院没收财产流程是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财产没收后不论是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的,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要依法退赔。

法院是怎么没收财产的

  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三、刑罚里的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三者的概念

  (1)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3)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院是怎么没收财产的的相关内容,法院判处没收财产的过程中,要符合没收财产的相关要求才能够判决。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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