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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2020-06-0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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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归共同所有,夫妻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大家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此条规定,财产约定对债权人的效力是以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才发生效力。如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债权人仍旧可以视夫妻中一方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在具体办理公证中,应当告知这个规定,如当事人只对重要的财产作出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不对所有财产作出约定,则不对债权人发生效力。夫妻双方仍旧对夫妻一方债务为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于夫妻一方有承担高额债务风险的夫妻尤为必要。但是,以夫妻财产约定来躲避已经发生的债务来是不可能的。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用于夫妻婚后家庭共同所有的,那么存续期间的债务另一方也是要承担。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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