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调解夫妻关系矛盾该找哪个部门

2020-06-09 17: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只有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可以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大家知道调解夫妻关系矛盾该找哪个部门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调解夫妻关系矛盾该找哪个部门

  我国现行民诉法虽没有诉前调解的规定,但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报道却常见诸报端并获得赞誉,可见诉前调解在实践中已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目前在法院对诉前纠纷进行调解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于诉前调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操作:

调解夫妻关系矛盾该找哪个部门

  (一)、诉前调解程序的启动

  因为诉前调解发生在提起诉讼之前,所以笔者认为诉前调解的启动应在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立案之时。具体而言,就是在法院立案庭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当事人来院立案之时,立案人员应仔细审查案件,判断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法官应该充分行使释明权,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利弊,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调解,并征求、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如果当事人愿意,则应暂缓立案,由法官将案件转至立案庭内设置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由立案法官协助人民调解员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进行调解。

  (二)、诉前调解的适用范围

  诉前调解虽然具有灵活和简易等优点,但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且在程序上也呈现出非法律性、非正式性,所以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应该严格控制其适用范围。笔者认为诉前调解只适用于以下一些调、撤率较高的案件:(1)家庭纠纷类,如: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监护婚、继承等。(2)小标的额案件,如:小额的债务纠纷、小额的合同纠纷等。(3)民间借贷纠纷类,如诉讼标的额较小,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民间借贷案件。(4)其他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

  (三)、诉前调解的效力及时间

  诉前调解结束后,会产生两个结果:一是调解失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另一种则是调解成功,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调解文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由此可看出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由调解员明确告知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并提出可以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的建议和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正式调解文书的建议。如果双方当事人提出法院制作调解书的请求,则应由法院首先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然后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在调解书中应述明案件系调解工作室调解,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予以确认的情况。

  任何一种程序,都不能没有时间的限制,诉前调解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调解期限限制,则势必会侵害当事人的权利。但调解又是一个双方从有争执变为无争执,从有矛盾变为相融合的过程,若时间过短,则一般不容易调解成功,因此诉前调解的时间应限定为一个月至两个月中间为宜。如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可按前述方法确定如何履行协议;如调解不成,人民调解工作室则应将案件转至法院立案庭,由法院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调解夫妻关系矛盾该找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一般来说调解夫妻关系矛盾现在一般也会选择诉前调解的模式,即找法院。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