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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适用合同无效条款?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

2020-06-09 09: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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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是无效的,但是很多人对合同无效条款的相关规定可能不太了解,这样不利于权益的保护,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如何适用合同无效条款?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

  一、如何适用合同无效条款

  (一)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二)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可以知道,无效的条款,自始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但是根据司法实际,并非只要是无效的条款,对方的责任主体就不需要履行相关的义务。

如何适用合同无效条款?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

  二、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

  (一)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三、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多久

  1、无效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开始是无效的,只是无效合同的确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确认,并不是人民法院判决之日起。

  2、无效合同一般来讲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因此作为法院来讲在审理的时候必须持谨慎的原则,原则上必须由一方提出合同无效的请求时才给予受理,除非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引发其它恶性事件等。

  3、对于部分无效的合同,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执行,有效的部分可以认定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如何适用合同无效条款,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好好看看上述内容,我们了解清楚这些内容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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