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那么该合同条款无效,不意味着整个合同就是无效。即使合同无效,那么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也是有效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金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欠缺即合同不成立。民法典规定的并不都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但第1项规定的当事人条款和第2项规定的标的物的条款属于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时使法律直接规定的。当法律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例如,《民法典》要求借款合同应有币种的条款,该条款即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当然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按照合同的类型和性质的要求,应当具备的条款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例如,价款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却不是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产生。例如,买卖合同中关于交货地点的条款,如一方提出必须就该条款达成协议,它就是主要条款;若双方均未提出必须在某地交货,则该条款不是主要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包括以下类型:
(一)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例如,关于包装物返还的约定和免责条款等均属此类。
(二)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英美合同法称之为默示条款。它包括以下内容:
1、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即实现其功能;
2、该条款对于经营习惯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即它的内容实际上是公认的商业习惯或者经营习惯;
3、该条款是当事人系列交易的惯有规则;
4、该条款实际上是某种特定的行业规则,即明示或者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在行业内具有不言自明的默示效力;
5、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成为合同条款。
(三)特意待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其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或者由第三人确定,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的合同条款。它不妨碍合同的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