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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东的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吗?

2020-06-2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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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对职务侵占罪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实践中情况很复杂,很多时候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是比较困难的,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一人公司股东的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情介绍

  2005年7月,王某、李某等3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一家公司,王某为法定代表人。后因股东之间产生矛盾,李某等二人遂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王某,但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的效益不好,2006年2月,王某将公司的1台机器设备以10万元的价格变卖,但没有将该款交公司入账,而是直接用于个人购买房屋。后因该公司的会计举报而案发。

一人公司股东的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吗

  王某对变卖公司的机器设备以及将所得现金用于个人买房没有异议,但辩称该公司现为其一人所有,他有权利处置公司的资产。

  对王某是否构成犯罪,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该公司现为王某一人所有,其有权利处分自己公司的资产,且有权支配所得的现金,因此,其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将公司的机器变卖,并将所得的现金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应按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仍应和多数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公司拥有自己独立支配的财产,公司的一切财产都属于公司本身而不属于股东。公司的财产由股东出资的财产和公司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财产组成,公司一经成立公司的财产即与股东个人的财产脱离,并且应严格区分开来。因此,不能说公司是一人投资,公司的一切财产就是一人私有的财产。此外,股东将公司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侵害了公司潜在权利人如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王某的行为不仅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也具有社会危害性,理应作为犯罪行为处理。

  案例分析

  笔者认为本案实际上并没有合法财产被侵犯,因此不是犯罪。为彻底解决该类问题(再如公司股东人数两人及以上,股东涉嫌职务侵占罪,数额是否应该减去股东在公司里的财产数额),若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认为该类行为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宜针对性地作出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一人公司股东的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吗的相关内容,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一人公司股东完全是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只不过上述案例中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已。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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