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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2021-02-03 17: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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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公司、企业、单位有关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所在单位可以依法进行举报,可以搜集好相关证据、材料等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会进行调查,那么,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可以从其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二、职务侵占罪的作案手段有哪些

  1、侵吞。即利用掌管财务或者收取货款的便利,攫取或者截留公共财物。具体的手法有,转移收入、销售收入不入账,通常将收取的货款转入个人银行存款账户上;私账公报,例如将个人房屋装修款、购置家电产品等款项计入公款报销;还有的是对外销售材料、物资收取现金后中饱私囊,在期末平账时,以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方式冲减材料物资。

  2、骗取。就是与第三方里应外合,编造虚假财务支出。例如向第三方借款,然后用公司资产偿还;向第三方采购一大批原材料,虚设入库单,套取现金;更有甚者,根本公司没有聘请那么多员工,虚设人名,多列工资支出,套取现金。

  3、侵占手法多种多样,大部分的线索可以通过审核会计报告、会计凭证发现出来,部分作案手法隐蔽的,还需要通过调查,由专业人士进行分析、测算才能发现。

  三、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想要认定职务侵占罪,需要对其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如果满足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则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需要依法接受法律的制裁,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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