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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0-06-1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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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可以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程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中就包含房屋遗产,那么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该房是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免税,所需材料如下: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

  (4)继承权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所需材料如下: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内容,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时需注意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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