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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2022-06-0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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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通过审查和调查,可以保证遗产继承的真实性并能够证明继承继承的完备性与可操作性,使得遗产继承更为安全从而减少以后发生遗产纠纷的可能。那么,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的,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也可以自行提供资料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去相关部门或者房管部门办理遗产继承或者房产过户手续。因目前全国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处理情况不一,自行提供办理面临很多条件,相对比较麻烦,所以建议大家还是通过公证办理继承。

  遗产存款公证的收费标准为: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低收费200元。

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二、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其它子女签字吗

  遗嘱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不需要其他子女答应。

  (一)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的存在空间是什么

  虽然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不得不承认,遗产继承公证的生存已因民法典的颁布而受到了严重威胁。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只是从理论上和法律上说明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时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对继承物权的登记,但在实际操作中,遗产继承公证仍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可以说无遗产继承公证不行,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并非如民法典规定的那样简单。

  当事人申办遗产继承公证主要是为了达到对遗产中房产、车辆、证券等的过户,储蓄的提取等目的,而公证员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过程中解决了很多问题,有些是公证所专有的证明权。遗产的处理是非常复杂的,涉及到如代位继承、转继承、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审查、主要遗产及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及份额、遗嘱的合法性及效力、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及遗产的变化、被继承人是否以生前的行为改变了遗嘱等问题,即使经公证过的遗嘱也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在这过程中,公证的证明作用是任何机构所不能替代的,其证明效力是至上的,因为遗产继承公证就是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

  从司法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合法继承人继承房产,必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及建设部公布的《房屋登记办法》的讨论意见稿(应提交继承权人对继承房屋享有继承权的公证文书、受遗赠人同意接受遗赠的公证文书)即可看出,因继承、遗赠导致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无遗产继承公证不行,遗产继承公证仍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司法部规定的现行的继承权公证书格式来看,公证处行使的不是证明权,而是标准的确认权,即确认继承人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是对继承人的继承权资格进行确认。其格式文书内容表示,经公证员的核查,主要是对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遗产的相关情况,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的所有权情况,有无遗嘱情况,继承人范围、顺序,以及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核查,再引用具体法律条文,最后确认继承人享有继承死者遗产的继承权。实际上是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判断,引用法律,对当事人的继承权资格进行确认的过程,是标准的裁决,如法院之确权判决。

  该继承权公证书格式文本中有诸多不利于公证处或公证员的表述,如“查无遗嘱”,有无遗嘱,仅有当事人及其它继承人的陈述,公证员对被继承人是否设立遗嘱无法核查,无法预见事后是否会出现遗嘱继承人,如真出现了遗嘱继承人,那么当事人有何过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当事人作虚假陈述。但经过公证员对有无遗嘱一事进行了核查,在文书中明确表示“查无遗嘱”,则公证员有过错。现有的地方已将“查无遗嘱”表述为“继承人称无遗嘱”,再如放弃遗产的继承权的表述与民法典的规定相抵触(前文已述)等等。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继承权公证书文本格式的修改已势在必行。

  在去伪存真的前提下,应将当事人的陈述,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公证员的认证,法律条文的适用等情况在公证文书中表述出来,客观、真实地出具遗产所有权证明书。在一份公证文书身上能充分体现公证的价值、体现公证员的价值并起到绝对证明作用的公证文书才是上品,因格式文本具有导向作用,必须具备权威性、严肃性,更以合法为前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继承遗产办理公证,但是公证能够为继承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多个继承人之间的纠纷,建议最好还是去办理一下公证,尤其是继承人中间出现了不是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的特殊情况,势必会引发被继承人家人的强烈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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