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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文书范本

2022-06-23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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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如果继承者不想继承遗产,是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依法放弃继承的,为了保证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定效力,是可以进行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那么,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文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文书范本

  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是用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用的。在我国,继承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不想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在选择放弃时,都需要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一般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如下所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_____, 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 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

  声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文书范本

  二、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三、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一)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三)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文书范本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要放弃遗产,需要在继承遗产正式开始之前做出放弃遗产的表示,否则就视为接受,放弃遗产时一般需要做出书面的放弃遗产声明,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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