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而继承公证作为其中较为复杂公证,直接涉及到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认定,对当事人而言,可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合法权利得以实现。但有人就有疑问,去哪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司法活动的一种。是民事法律领域经常触及到的行为。经过公证以后的继承权就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因此,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可以,对于这个情况的话肯定是需要本人进行公证办理的,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二)继承委托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房产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存单等遗产权利凭证;
6、如遗产属于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且遗产在被继承人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的结婚证;
7、如遗产是公司股权的,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司公章;8、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9、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的写法如下。需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遗嘱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对财产以及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最后写明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审查的事项: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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