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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2022-07-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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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继承遗产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很多人为了避免后续产生麻烦纠纷,会在遗产继承时到国家相关公证部门进行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是有一定流程的,那么,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等相关人的身份信息材材料:

  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二、遗产继承公证去哪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去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比如遗产为房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内容,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机型办理,需要提交公证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公证员会进行审核然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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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怎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应该要怎么样去办理呢?
办理遗产继承公正的程序: 一、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四、审核完毕之后,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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