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申请怎样写

2022-07-10 10: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遗产继承往往是一个很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因此,很多人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争议,会进行遗产继承公证,那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申请怎样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申请怎样写

  遗产继承公证的写法如下。需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遗嘱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对财产以及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最后写明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审查的事项: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申请怎样写

  二、遗产继承公证可以委托办理吗

  可以,对于这个情况的话肯定是需要本人进行公证办理的,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三、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申请怎样写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继承公证应写明继承人的信息、遗产的具体状况及分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怎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应该要怎么样去办理呢?
办理遗产继承公正的程序: 一、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四、审核完毕之后,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