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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司法解释

2022-07-1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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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遗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形并不少见,为此,我们对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遗产继承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产继承纠纷司法解释

  继承纠纷中有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指的是继承开始由于继承权的确认争执而产生的纠纷。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纠纷司法解释

  二、最高司法解释: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165条规定:

  (一)“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二)“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三)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被告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四)辩护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五)如果被告人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情形,不予准许。

  三、民法典中哪些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者遗嘱抚养协议、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嘱继承人死亡等情形时,遗产按法定方式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产继承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知识,遗产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方式,如果有订立遗嘱的,遗嘱继承优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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