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的婚姻证明。死者的财产凭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死后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程序是: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可以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继承遗产公证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