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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待遇有最低限制吗?

2020-06-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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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单位都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待遇问题一直是大家特别关心的,要知道法律关于试用期的工资待遇问题是有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试用期工资待遇有最低限制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有最低限制吗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待遇有最低限制吗

  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为避免有些企业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试用期内能否随时辞退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应具备上述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便于举证,建议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依据上述(七)或(八)情形辞退劳动者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有最低限制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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