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等货币性收入。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分3种情况:
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合法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