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手续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但是因为被用特定的称呼解释了,所以大家会觉得比较陌生,那么行政许可手续怎么走?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许可手续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对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由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该部门受理后要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比如某项行政许可涉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建设、环保和国土资源三个部门,则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交由建设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建设部门受理后要转告环保、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提出办理意见,或者组织环保、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或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
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3、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证书;
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3、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听,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许可手续的相关知识,行政许可行为都是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情况进行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