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权益,我国是有听证制度的,因为国家对于这方面的规章规定还比较少,所以只有少数的作了规定,要想进行行政许可听证还必须满足相关规定。那么,依申请行政许可听证应具备的法定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撤销、撤回和吊销均使行政许可的实体权利消灭,是履行行政许可注销的法定程序。
这里涉及到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吊销、注销四个概念,要正确理解与区别它们的内涵:
(一)行政许可的撤销
行政许可的撤销是缘于准予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本不应该予以许可却准予了许可。
(二)行政许可的撤回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针对合法的行政许可而言的,该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其赖以存在的依据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予以撤回。
(三)行政许可的吊销
行政许可的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吊销行为的作出与许可实施过程无关,而与被许可人在获得许可后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有关。
(四)行政许可的注销
注销是许可的实体权利灭失后的程序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依申请行政许可听证应具备的法定要件等相关法律知识。这里还要告诉大家,因为听证制度设计到个人隐私,所以听证是可以不被公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