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简单点说就是能对自己的所做作为能够承担法律后果的人。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年龄为划分依据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不满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8周岁至18或16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年满18周岁或者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权利人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无效。包括两种情况: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分情况。
1、法定代理人实施的,有效。
2、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有效;其他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其他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无效。
(二)狭义的无权代理
狭义的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在中国,无权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其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8周岁以下的儿童、精神病人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阶段的自然人没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即使是纯获利性质的行为也无效,需要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追认;
其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间歇性精神病人,该阶段的自然人可以独立行使智力水平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超出合理范围外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需要监护人同意或追认;
其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此阶段的自然人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属于自己责任的范畴。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不满八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八周岁至十八或十六周岁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对于年满十六周岁而不满十八周岁的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年龄为划分依据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