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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组合贷款的年限和额度有什么规定

2020-06-28 12: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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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同一房屋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就是租合贷款。住房组合贷款的出现有利于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那么办理住房组合贷款的年限和额度有什么规定?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住房组合贷款的年限和额度有什么规定

  贷款年限: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办理住房组合贷款的年限和额度有什么规定

  贷款额度: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一手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价的80%

  2、二手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价的65%

  3、额度计算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分别计算。

  二、住房组合贷款的还款必须是同一家银行吗

  通常购房人在申请办理组合贷款时,使用的都是同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物,所以按规定在办理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必须同一家银行。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银行大多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合作银行,所以还款时也必须走同一家银行。

  三、住房组合贷款可否先偿还商业贷款的部分

  在偿还组合贷款的过程中,如果想提前还清贷款,大多数借款人都会为了节省房贷利息,从而考虑先把利息较高的商业贷款还清。虽然组合贷款涉及到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两个机构,但是如果打算提前还款,先还哪部分都是借款人自由选择的,因此可以先偿还公积金部分,也可以先偿还商业贷款部分。

  四、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可否提取出来还商业贷款

  如今很多缴纳了公积金的借款人,都想取出自己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进行提前还款。按照规定,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提取出来后,是可以由借款人自由支配使用的,所以可以提取出来任意偿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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