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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公告期限是多久?公示催告范围是怎样的?

2020-06-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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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是有公告期限的,了解公式催告的公告期限是很必要的,这关系到利害关系人行使权力的时间。那么,公示催告公告期限是多久呢?公示催告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示催告公告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告期间,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为防止当事人的诉累。

公示催告公告期限

  二、公示催告范围是怎样的?

  公示催告范围:

  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项。中国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另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

  2、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公示催告阶段是怎样的?

  1、法院对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1)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7日内以裁定方式驳回申请。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3日内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公示催告的期间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2、申报权利与审查

  (1)申报权利的期间: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作出前。

  (2)法院的审查方式:形式审查,即只审查利害关系人申报的权利凭证和申请人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是否为同一凭证,对权利凭证的实际归属不作实质审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示催告公告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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