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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期间是多久

2021-02-1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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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的期间一般情况下由人民法院进行决定,具体多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不能够少于六十天。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期间是多久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期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期间是多久

  二、公示催告期间能否转让票据权利?

  公示催告期间不能转让票据权利,发生转让的是无效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绝对无效,即使背书连续,持票人也不能因善意取得而取得票据权利。

  三、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特点?

  公示催告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立的一种特殊的程序。它与一般的程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依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民事权益之争,而是法院根据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人的申请,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之事实。这种案件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民事权益争议,是非诉讼性的。

  2、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或其他法律确定的事项。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即使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因票据的伪造、变造、更改与涂销等原因引起的诉讼也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3、公示催告程序是丧失票据或者其他事项的人,在丧失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或其他事项无效的一种制度。在没有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申请人凭藉人民法院判决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从而使申请人行使的权利与原丧失的票据分离,终止票据的流通和兑付。

  4、公示催告程序实行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无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情况下,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无效判决,宣告丧失的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不得上诉。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褪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或付款人。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5、公示催告程序是以解决因票据或其他事项丧失而引起的非诉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作为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的情况下,失票人是提起诉讼还是申请公示催告,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是否存在票据权利之争;二是是否确知利害关系人。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的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申请人是特定的,而另一方则是不确定的。因此,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票据权利义务争议。审理案件的目的是对丧失的票据作出无效判决,宜告票据无效,或者寻找利害关系人,而使票据权利失而复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期间是多久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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