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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一般调解几次

2021-05-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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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提起民事诉讼的,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人民法院都会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的,那么出具民事调解书。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纠纷一般调解几次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民事纠纷一般调解几次

  法院调解次数没有明文规定,调解不成功则诉讼继续进行,调解成功则可审结案件。因此,人们又经常将法院调解说成是一种审结案件的方式。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

  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民事纠纷一般调解几次

  二、民事调解的登记制度

  1、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2、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3、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4、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民事调解作为中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民事纠纷化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被被誉为“维护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现行的调解体制是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弊端。通过对现行诉讼调解制度的分析,提出调解制度立法的构想。

  三、民事调解书的范本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作出裁定,决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审(或进行提审)。(或“××××年××月××日××××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费外的其他诉讼费用的负担。没有的,此项不写)。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院调解次数没有明文规定,调解不成功则诉讼继续进行,调解成功则可审结案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纠纷一般调解几次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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