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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法院立案程序

2021-06-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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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纠纷往往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话,那么法院面对民事纠纷案件的时候,立案的程序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纠纷法院立案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民事纠纷法院立案程序

  民事纠纷立案程序主要有: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依照法律规定立案,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五、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

  六、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相应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上诉,作出受理上诉决定后,通知上诉人预交上诉费。

民事纠纷法院立案程序

  二、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三、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法律效力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中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纠纷法院立案程序的相关内容,法院如果达到了立案的标准,那么就会将相关的案件立案。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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