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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2022-12-10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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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等。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一、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只要合同内容违反了以上规定,合同则自始至终无效。

  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1.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2.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

  三、合同无效过错方赔偿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无效过错方赔偿标准:一般以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为标准。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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