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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复审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2020-06-24 10: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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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想而知,要对商标局作出的商标异议裁定申请复审,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很多人可能对这一费用标准不怎么了解。那么,商标异议复审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异议复审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异议的费用标准是500元,这部分钱是交到商标局的。对商标提出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被异议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因而当你要异议他人商标时就需要缴纳500元的官费及对异议理由的举证。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支付商标异议代理费用。商标异议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护商标了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更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凡事都有两面性,商标异议也无法例外,商标还可能出现恶意异议的情况,即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商标异议复审费用标准

  二、商标异议复审案件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资格

  必须是被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商标异议双方当事人之一(异议人或被异议人)。

  2、申请的时限

  商标异议的当事人双方在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异议裁定的《商标异议裁定》之日起,15日内申请异议复审。

  3、申请异议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需要在提出复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3)具体评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填写。

  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应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商标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具体请求;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复审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要证明的具体事实与理由。

  (4)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印章的《商标异议裁定书》原件,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异议复审费用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商标异议的费用标准是500元,这部分钱是交到商标局的。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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