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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期是多久?商标异议流程是怎样的?

2020-06-2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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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异议是有期限进行限制的,超过了期限就不能申请商标异议了。那么,商标异议期是多久呢?商标异议流程是怎样的呢?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商标异议期是多久?

  商标异议的时间:

  1、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2、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

商标异议期是多久

  二、商标异议流程是怎样的?

  1、提出异议

  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答辩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作出裁定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4、送达裁定书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

  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5、复审

  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异议期是多久”的相关内容,根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商标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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