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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021-02-1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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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察机关是以前监察机关的称呼,适用的是行政监察法,但明确行政监察法已经被监察法所废除,对此监察机关的职能也有所变更。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二、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

  1、检查权。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

  2、调查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

  3、建议权。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政纪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

  4、行政处分权。在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违反政纪时,监察机关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三、行政监察机构的设置

  监察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四人,定期召开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及全国监察机关的重大事项。监察部部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命,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监察部下设23个职能部门,其中:负责工业能源、经济监督、科教文卫、农林交通、政法新闻等中央国家机关监察司5个;负责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地方监察司4个;综合部门14个,包括办公厅、监察综合、案件审理、宣传教育、法规建设、信访举报、执法监察、人事管理、理论研究等。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部在国务院所属部委和直属机构共50个单位设立了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没有派驻的单位,设立了内部监察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并加强我国行政监察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就是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哪些措施属于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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