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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2020-07-01 17: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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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般由担保物权人等根据相关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等基层人民法院提出。那么大家知道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包含了两个关系,一个是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另一个是担保物权关系。所以,除了提供申请人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等通常的诉讼材料外,还需要针对上述两个关系提交相关的文件。

  2、根据法律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由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虽然向您借钱的朋友住在西城区,但是抵押的房屋位于大兴区,那么就应当向大兴区法院申请,而不是向西城区法院申请。也就是说,实行“人随房走”的原则。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是,同时用多个位于不同地区的房屋担保一个债权。比如,朋友向您借款1000万元,但是,一套房屋的市价只有500万元,这个时候,他可以提供两套市价500万元的房屋进行抵押。如果这两套房屋一个位于西城区,一个位于大兴区,而您的朋友住在丰台区,那么为了便利诉讼,您既可以选择向西城区法院申请就上述两套房屋实现担保物权,也可以向大兴区法院申请,并不是一定要分别向两家法院申请。当然,如果您选择分别向两家法院申请,法律也是允许的。

  3、申请人把相关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后,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就正式启动了。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通知被申请人并向其送达相关材料。但由于很多被申请人持有逃避态度,不配合法院工作,往往导致法院未能依法将材料送达。这种情况下,如果在一般的诉讼程序,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但是,公告送达的期限为60日,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本身的审限仅为30日。法律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是否可以适用公告送达并未明确规定,全国各地法院的做法也并不一致。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小编提醒大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定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等诉讼材料。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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